湖州宏立气体有限公司氧、氮、氩、二氧化碳、混合气气体充装及工业气体批发零售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

湖州宏立气体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湖州宏立气体有限公司氧、氮、氩、二氧化碳、混合气气体充装及工业气体批发零售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所在地

湖州长兴

项目简介

湖州宏立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11,是一家从事氧、氮、氩、二氧化碳、混合气气体充装及工业气体批发零售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于20091026取得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 201210月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3719日取得了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乙炔、氢气、丙烷、氦气,有效期至2016728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企业经营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充装经营的氧[压缩的、液化的]、氮[压缩的、液化的]、氩[压缩的、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液化的]及批发零售的氦[压缩的]、乙炔[溶解在丙酮中]、丙烷[液化的]、氢[压缩的]均属危险化学品,现企业空分车间已停用,仅进行氧、氮、氩、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气体的充装和乙炔、氢气、丙烷、氦气批发零售,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然后销售的,依照本办法执行。因此,企业购买液化气(氧、氮、氩、二氧化碳)气化后进行充装,然后销售,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在上次安全现状评价后,企业新增了120m3的液氮储罐但该液氮储罐未经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不符合法规要求,并且该储罐为二手液氮储罐,安装试压时发现内漏,处理无效,故处于弃置状态,且不与充装系统相连,准备拆除退货。因此,评价报告将不对该液氮储罐进行评价。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项目编号

ZYHQE03-16002

项目完成时间

2016.7.25

行业和领域(选择)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R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一类:

4a、石油加工业  □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R  

4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4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a、轻工业

19b、纺织业

19c、烟草加工制造业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项目负责人

兰翎

项目组成员

周华君

报告编制人

兰翎

报告审核人

陆鸣翔

过程控制负责人

俞佳

技术负责人

马兆云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兰翎、周华君

时间(区间)

2016.6.21-2016.6.21

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收集基础资料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3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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