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业绩申报表(钜能)

项目编号*

NBHQ3Swz-13002

项目完成时间*

2013.01.31

机构名称*

宁波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20122329

评价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温州市钜能电镀五金厂剧毒品使用(电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公司名称*

温州市钜能电镀五金厂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简介

温州市钜能电镀五金厂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沿江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林孙健,属集体企业,公司现有职工40人。公司厂房建筑按照电镀厂房的要求,经温州市同方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和温州鹿城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单位)同意后对三层梁板配筋实施变更。该企业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电镀加工,在电镀加工过程中使用、储存剧毒品氰化钠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氰化亚铜、硫酸铜、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氨水、重铬酸钾、双氧水等,其中氰化钠列入《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氰化钠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硝酸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因此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该企业的剧毒品使用部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企业于201201月在厂房三楼发生火灾,经重新建设后已取得温州市鹿城区环保局出具的《温州市钜能电镀五金厂整合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的批复》(温鹿环验[2013]04号),因此需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根据现场检查,本次安全现状评价针对生产区安全设施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企业在落实§6.3提出的整改措施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所在地区*

温州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审批机关

 

职工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销售额(万元)

 

评价费用(万元)

0.6

行业和领域*

电镀

所属业务类别*

剧毒品使用

项目组长*

谢唯科

技术负责人*

朱行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东锦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唯科

报告审核人*

董瑞宸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谢唯科、林静华

时间

2013.01.20- 2012.01.20

主要任务

现场基础资料收集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操作

1

谢唯科

1100000000301480

3

执笔

 

2

林静华

1100000000301481

3

成员

 

3

戎玉芬

0800000000101503

1

成员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

6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

6

 

被评价单位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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