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业绩申报表(金一)

项目编号*

NBHQ3Swz-12144

项目完成时间*

2013.07.03

机构名称*

宁波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20122347

评价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温州市金一电镀厂剧毒品使用(电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公司名称*

温州市金一电镀厂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简介

温州市金一电镀厂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后京村(后京电镀基地39号地块),该厂创办于2003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夏秀兰,现委托黄忠德为主要负责人,属普通合伙企业,公司现有职工100人。生产厂房共五层,厂房建筑鉴定设计和厂房整改设计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不含人防)乙级]进行。该企业主要从事五金配件及集成电路板的电镀加工,在电镀加工过程中使用、储存剧毒品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氰化亚铜、硫酸铜、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氨水、重铬酸钾、铬酸酐、双氧水等,其中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列入《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氰化钠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硝酸、双氧水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因此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该企业的剧毒品使用部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现因总平面布置、剧毒品使用量与上次安评现状发生较大变化,需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所在地区*

温州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审批机关

 

职工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销售额(万元)

 

评价费用(万元)

0.4

行业和领域*

电镀

所属业务类别*

剧毒品使用

项目组长*

谢唯科

技术负责人*

朱行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东锦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唯科

报告审核人*

董瑞宸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谢唯科、林静华

时间

2012.12.10- 2012.12.10

主要任务

现场基础资料收集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操作

1

谢唯科

1100000000301480

3

执笔

 

2

林静华

1100000000301481

3

成员

 

3

戎玉芬

0800000000101503

1

成员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

6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

6

 

被评价单位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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