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东方电工材料厂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

乐清市东方电工材料厂

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所在地

乐清市

项目简介

乐清市东方电工材料厂成立于19930104日,住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翔金垟村,法定代表人:李旭荣,类型为股份合作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82145528463B1/1)。经营范围:电子电器配件、绝缘材料、塑料制品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厂主要生产DMC/BMC树脂料团,为断路器、塑料件、电气件的制造提供原料。现有人员15人,其中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2人。

该厂在生产DMC/BMC树脂料团的过程中主要使用到聚苯乙烯(塑料粒)、苯乙烯、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剂、、脱模剂、氢氧化钙、氢氧化铝、树脂混合物(上述物质搅拌而成)、色粉、滑石粉、玻璃纤维等,该项目涉及的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不饱和聚酯树脂和固化剂)、苯乙烯均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且苯乙烯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同时树脂混合物经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鉴定虽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达到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属于危险化学品。该厂生产的成品为DMC/BMC树脂料团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企业。

项目编号

ZYHQ03-C-20238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2-22

项目负责人

邹治翰

项目组成员

张崇增

报告编制人

邹治翰

报告审核人

赵梁燕

过程控制负责人

俞佳

技术负责人

马兆云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邹治翰张崇增

时间

2020-9-16

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8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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