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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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宁波市海曙乐海高波气体制造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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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空分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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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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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宁波市海曙乐海高波气体制造厂(即原宁波市鄞州乐海高波气体制造厂,以下简称“本企业”)成立于2001年02月,是一家生产、经营工业气体的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三星村,投资人王海蓉,经营场所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三星村宁波东盟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即原宁波市鄞州东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内,占地面积约为5200㎡,为整体租赁,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本企业于2007年整体搬迁至现址,是作为宁波东盟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炼钢项目的配套工程,通过管道向宁波东盟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氧气、氮气、氩气和压缩空气,并设有气瓶充装装置向当地市场供应瓶装工业气体。 目前厂区内设有一套KDON 750/1500空分装置(年产:氧气1万吨、氮气1万吨)和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储存及充装设施(包括二氧化碳与氩气的混合气体(5-20%二氧化碳)充装装置),并带储存经营乙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二氧化碳与氩气的混合气体(5-20%二氧化碳)。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可知,本企业空分装置所生产的氧[压缩的、液化的]、氮[压缩的、液化的]和带储存经营的乙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二氧化碳与氩气的混合气体(5-20%二氧化碳)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企业已于2018年04月16日经换证取得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8]-B-1599,许可范围:年产:氧气[压缩的或液化的]1万吨、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1万吨;并于2020年08月04日经换证取得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甬H安经(2020)0034,经营方式:带储存经营,许可范围:有存放(储存总面积:73 m²,储罐总容积:170 m³);其他危险化学品:乙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二氧化碳与氩气的混合气体(5-20%二氧化碳);无存放:其他危险化学品:正丁烷、天然气(仅用于工业原料)、氢、六氟化硫、环氧乙烷、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氨、氧气与氮气的混合气体(21%氧气)、氢气与氮气的混合气体(2-5%氢气)、氧气与氩气的混合气体(2-5%氧气)、氢气与氩气的混合气体(2-5%氢气)。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本次评价属于安全评价报告到期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前的定期评价。 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乐海高波气体制造厂的委托,承担了该企业年产氧气1万吨、氮气1万吨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组建了评价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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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3-B-2037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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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谢唯科 |
项目组成员 |
王宇胜费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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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谢唯科 |
报告审核人 |
何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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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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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谢唯科王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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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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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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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2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