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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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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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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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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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新周污水处理厂(以下有 简称“新周污水厂”)是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有 简称“排水公司”)的分公司,是国有全资控股的企业。新周污水厂 经营范围为:污泥、污水处理服务,中水供应;其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宁波市的三江片和北仑部分区域,其中三江片包括高新区、东部新城、鄞州中心城、东钱湖部分区域,北仑片包括龙山以西江南片和小港片,总服务区域面积约300k㎡。 随着服务区域的城市化建设的有序推进,这些区域的污水处理量逐渐达到了已有污水设施的设计处理能力,同时北仑、高新、东钱湖镇等区域将陆续完善纳管工程,进厂污水量将超过新周污水厂现状一期的设计规模,因此亟需实施新周污水厂二期工程。 本项目拟在原有预留空地上新建生物反应池、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池、中间提升泵房、加氯接触池、鼓风机房、加氯间、加药间、污泥干化车间、污泥脱水机房等设施,同时在一期已建的建构筑物内预留的位置上增加相应的设备设施,以达到16万m³/d污水处理能力。项目建成后的运行过程会涉及危险化学品次氯酸钠溶液(10%)、废气(各类废水池可能会产生,主要成分包括硫化氢、甲烷、氨、苯乙烯、二硫化碳等;下同)。废气中的硫化氢、甲烷、氨、苯乙烯、二硫化碳等均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其中硫化氢、氨、二硫化碳还属高毒物品,但它们存在的浓度均较低(不超过5mg/m³)。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当对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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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1-B-1906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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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领域(选择) |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
一类: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9b、纺织业 其它 环保 (请注明具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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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兰翎 |
项目组成员 |
谢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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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兰翎 |
报告审核人 |
徐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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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徐静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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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兰翎王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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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19-10-12——2019-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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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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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