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所在地

宁波

项目简介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新周污水处理厂(以下有 简称“新周污水厂”)是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有 简称“排水公司”)的分公司,是国有全资控股的企业。新周污水厂 经营范围为:污泥、污水处理服务,中水供应;其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宁波市的三江片和北仑部分区域,其中三江片包括高新区、东部新城、鄞州中心城、东钱湖部分区域,北仑片包括龙山以西江南片和小港片,总服务区域面积约300k㎡。

随着服务区域的城市化建设的有序推进,这些区域的污水处理量逐渐达到了已有污水设施的设计处理能力,同时北仑、高新、东钱湖镇等区域将陆续完善纳管工程,进厂污水量将超过新周污水厂现状一期的设计规模,因此亟需实施新周污水厂二期工程。

本项目拟在原有预留空地上新建生物反应池、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池、中间提升泵房、加氯接触池、鼓风机房、加氯间、加药间、污泥干化车间、污泥脱水机房等设施,同时在一期已建的建构筑物内预留的位置上增加相应的设备设施,以达到16m³/d污水处理能力。项目建成后的运行过程会涉及危险化学品次氯酸钠溶液(10%)、废气(各类废水池可能会产生,主要成分包括硫化氢、甲烷、氨、苯乙烯、二硫化碳等;下同)。废气中的硫化氢、甲烷、氨、苯乙烯、二硫化碳等均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其中硫化氢、氨、二硫化碳还属高毒物品,但它们存在的浓度均较低(不超过5mg/m³)。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当对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项目编号

ZYHQ01-B-19063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11/18

行业和领域(选择)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一类:

4a、石油加工业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4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4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a、轻工业

19b、纺织业

19c、烟草加工制造业

其它    环保   (请注明具体类别)

项目负责人

兰翎

项目组成员

谢唯科

报告编制人

兰翎

报告审核人

徐茜

过程控制负责人

徐静

技术负责人

马兆云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兰翎王宇胜

时间(区间)

2019-10-12——2019-10-14

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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