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案例分享】过氧化氢导致的爆炸事故

 【每月案例分享】

过氧化氢导致的爆炸事故

事故案例:

201072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1名工作人员轻伤、1名失踪;在灭火过程中,1明消防战士牺牲、1名重伤,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

直接原因:

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同意、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祥诚公司使用天津辉盛达公司生产的含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的“脱硫化氢剂”,违规在原油库输油管道上进行加注“脱硫化氢剂”,并在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加注,造成“脱硫化氢剂”在输油管道内局部富集,发生强氧化反应,导致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和原油泄漏。

化学品过氧化氢(CAS号:7722-84-1)的加入是引发输油管爆炸的直接原因,应在加入前对原油“脱硫化氢剂”的安全可靠性进行科学论证。

过氧化氢的危险特性:

爆炸性强氧化剂,过氧化氢本事不燃但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和氧气而引起着火爆炸。过氧化氢在PH值为3.5-4.5时最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极易分解,在遇强光,特别是短波射线照射下也能发生分解。它与许多有机物如醇类、石油产品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撞击、受热或电火花作用下会发生爆炸。过氧化氢与许多无机化合物或杂质接触后会迅速分解而导致爆炸,放出大量的热量、氧气和水蒸气。大多数金属(如铁、钴、镍、铬锰等)及其氧化物和盐类都是活性催化剂,碳粉、铁锈等也能加速其分解。浓度超过74%的过氧化氢,在具有适当的点火源或温度的密闭容器中,能产生气相爆炸。

关注焦点:

u 完整、准确的工艺安全信息是进行有效工艺安全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危险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符合《GB 16483-20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标准要求的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供使用者判断化学品的物理及化学危险性。

u 工艺危害分析工作是工艺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必然要求。工艺安全管理体系对企业在进行装置系统的设计、运行操作、技术变量、承包商管理、应急准备等管理中,均提出了工艺危害分析工作的要求。

u 工艺危害分析工作的首要内容就是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及化学特性。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首先需要充分掌握企业所有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及化学特性,并通过建立化学品的相互反映矩阵,进行化学品相互作用的分析来掌握化学品反应危险性。

u 在掌握危化品各种危险性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工艺危害分析工作。企业在掌握危化品各种危险性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发生发展的路径以及发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评估,进行相关的定性定量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从而采取相应的具体工艺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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