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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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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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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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温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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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注册资金4.25亿元,系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期间新组建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位于温州市车站大道623号四楼,现有员工150人。 为提升温州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实现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安全化和无害化处理,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在洞头区大门岛镇小门岛东高地新建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09月取得《省发改委关于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于2013年11月取得《省发改委关于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并于2013年12月开始建设,整体工程于2016年10月竣工。 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主要使用氟利昂R22、活性炭、石灰粉、氢氧化钠及其溶液、水泥、粉煤灰、聚丙烯酰胺、聚乙烯亚胺、聚合氯化铝、硫酸亚铁、硫酸(98%)、氯化钠、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0.7%~0.9%)、柴油(闪点>60℃)、压缩空气和氮气[压缩的]等物料,其中氟利昂R22、氢氧化钠及其溶液、硫酸和氮气[压缩的]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因此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该项目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在行业分类上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所指的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因此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行政审批许可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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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C02-1700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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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领域(选择) |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
一类: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þ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9b、纺织业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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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谢唯科 |
项目组成员 |
谢唯科王超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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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谢唯科 |
报告审核人 |
彭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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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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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谢唯科王超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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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18-8-12——2018-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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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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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4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