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集团热电(宁波)有限公司3号机背压机改善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

台塑集团热电(宁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3号机背压机改善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所在地

宁波

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8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65号)的要求,“各地和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GB35574-2017》、《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17》等标准,对于不能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燃煤机组要加快实施改造,对不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达标的机组予以淘汰关停”。按照有关要求,2017年底前燃煤机组供电煤耗需降至310g/KWh以下,而公司2016年度实际供电煤耗为370.2g/kWh,与改造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为响应国家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的要求,提高全厂综合热效率,本着“以热定电、热电平衡”的原则,台塑集团热电(宁波)有限公司拟实施3号机背压机改善项目,优化机组配置及供热系统,从而提高汽机热效率、降低全厂供电煤耗。项目总投资8647.7万元,拟利用已有厂房,将现NB3机组(即3号机,150MW抽凝机组)改造为53MW背压机组,发电机部分保持不变。项目已于20181126日经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霞浦街道办事处备案赋码同意,项目代码:2018-330206-44-03-084477-000。项目计划于20207月建成投产,经计算,项目达产后可年减少综合用能4860tce/a

项目编号

ZYHQ01-B-19022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7/12

行业和领域(选择)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一类:

4a、石油加工业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þ  

4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4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a、轻工业

19b、纺织业

19c、烟草加工制造业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项目负责人

徐茜

项目组成员

徐茜江焕

报告编制人

徐茜

报告审核人

张慧

过程控制负责人

徐静

技术负责人

马兆云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徐茜江焕

时间(区间)

2018-5-21——2019-6-2

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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