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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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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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德清东恒舍东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施工对德清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已建高压天然气管道影响安全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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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湖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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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德清东恒舍东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有简称“东恒舍东加油站”)于2015年通过拍卖取得德清县新安镇新安大道369号地块使用权,该地块占地面积约2000㎡。东恒舍东加油站成立于2016年1月,2016年4月1日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德清东恒舍东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规划实施的批复》(浙商务商函[2016]20号),于2016年4月21日取得德清县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6年7月取得加油站项目设立审查意见书和设计审查意见书。加油站项目在前期地块调研、排摸过程中发现该地块南面红线范围附近有德清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有简称“德清天然气”)的高压天然气管道通过,该管道管径DN273×7.1、设计压力4.0MPa(使用压力约3.5MPa)、钢质材质(L245),是新安镇天然气门站的进站管道。 德清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是由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浙江金帝集团有限公司和德清县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控股企业。公司于2011年1月成立,注册地址位于德清县乾元镇余不弄15号,目前办公地址在经济开发区长虹东街。公司目前主要开发新安镇的天然气市场。 加油站拟建的罩棚(罩棚柱子、加油机)距离该管道最近处约6.9m,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天然气管道造成影响。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同时受德清县新安镇政府的委托,对拟建加油站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对高压天然气管道的影响进行安全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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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E04-17003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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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领域(选择) |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
一类: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4d、炼焦业 □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 8、管道运输业业 □ 9、仓储业 □ 14b、金属制品业 □ 19b、纺织业 □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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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兰翎 |
项目组成员 |
谢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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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兰翎 |
报告审核人 |
王永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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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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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兰翎、谢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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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17.2-20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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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地块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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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2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