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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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温州市鹿城东发电镀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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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剧毒品使用(电镀)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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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温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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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温州市鹿城东发电镀厂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后京村(后京电镀基地14号地块),法定代表人徐剑,属股份合作制,公司现有职工60人。该企业主要从事五金件的电镀加工。该企业在电镀加工过程中使用、储存剧毒品氰化钠、氰化钾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氰化亚铜、硫酸、盐酸、硝酸、重铬酸钾、双氧水、油漆、天那水、氨水、硫酸镍、氯化镍、氢氟酸等,其中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硝酸、双氧水是易制爆化学品,氰化钠、氢氟酸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氢氟酸为高毒物品。氰化钠、氰化钾为监控化学品。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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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HQ3Swz-16008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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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领域(选择) |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
一类: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þ 4d、炼焦业 □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 8、管道运输业业 □ 9、仓储业 □ 14b、金属制品业 □ 19b、纺织业 □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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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超琰 |
项目组成员 |
王超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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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超琰 |
报告审核人 |
周华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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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东锦 |
技术负责人 |
朱行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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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王超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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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16.01.15-2016.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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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勘查现场,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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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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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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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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