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东发电镀厂剧毒品使用(电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

温州市鹿城东发电镀厂

项目名称

剧毒品使用(电镀)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所在地

温州市

项目简介

温州市鹿城东发电镀厂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后京村(后京电镀基地14号地块),法定代表人徐剑,属股份合作制,公司现有职工60。该企业主要从事五金件的电镀加工。该企业在电镀加工过程中使用、储存剧毒品氰化钠、氰化钾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氰化亚铜、硫酸、盐酸、硝酸、重铬酸钾、双氧水、油漆、天那水、氨水、硫酸镍、氯化镍、氢氟酸等,其中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硝酸、双氧水是易制爆化学品,氰化钠、氢氟酸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氢氟酸为高毒物品。氰化钠、氰化钾为监控化学品。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项目编号

NBHQ3Swz-16008

项目完成时间

2016.1.18

行业和领域(选择)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一类:

4a、石油加工业  □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þ 

4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4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a、轻工业

19b、纺织业

19c、烟草加工制造业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项目负责人

王超琰

项目组成员

王超琰

报告编制人

王超琰

报告审核人

周华君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东锦

技术负责人

朱行郎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王超琰

时间(区间)

2016.01.15-2016.01.18

主要任务

勘查现场,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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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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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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