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韩美电镀有限公司剧毒品使用(电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概况

公司名称

温州市韩美电镀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剧毒品使用(电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所在地

温州

项目简介

温州市韩美电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03月,位于温州市瓯海郭溪泰山路19号(泰盛路7号)。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朝武。主要从事高档眼镜、锁具等小五金和开关、汽配等塑料件的电镀加工,年电镀加工6000万件小五金、500万件塑料件。涉及的镀种有镀锌、镀镍、仿金、枪黑、白铜锡、镀铬、镀金银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公司在电镀加工过程中使用、储存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氰化亚铜、硫酸、盐酸、硝酸、铬酸酐、重铬酸钾、氢氧化钠、30%双氧水、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其中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银钾属于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铬酸酐、重铬酸钾、硫酸镍、氯化镍属于高毒物品。氰化钠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硝酸、30%双氧水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为“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因此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规定,该企业的剧毒化学品使用(电镀)项目应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本次评价属于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到期的定期评价。

报告编号

ZYHQC03-16005

项目完成时间

2016.06

行业和领域(选择)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一类:

4a、石油加工业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þ  

4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 □

4d、炼焦业 □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

8、管道运输业业 □

9、仓储业 □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14b、金属制品业 □

14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9a、轻工业 □

19b、纺织业 □

19c、烟草加工制造业 □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项目组长

谢唯科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唯科

项目组成员

王超琰

报告审核人

陆鸣祥

过程控制负责人

俞佳

技术负责人

马兆云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谢唯科、王超琰

时间(区间)

2016.05.042016.05.04

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收集基础资料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14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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