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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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温州市韩美电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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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剧毒品使用(电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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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温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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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温州市韩美电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3月,位于温州市瓯海郭溪泰山路19号(泰盛路7号)。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朝武。主要从事高档眼镜、锁具等小五金和开关、汽配等塑料件的电镀加工,年电镀加工6000万件小五金、500万件塑料件。涉及的镀种有镀锌、镀镍、仿金、枪黑、白铜锡、镀铬、镀金银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公司在电镀加工过程中使用、储存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氰化亚铜、硫酸、盐酸、硝酸、铬酸酐、重铬酸钾、氢氧化钠、30%双氧水、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其中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银钾属于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铬酸酐、重铬酸钾、硫酸镍、氯化镍属于“高毒物品”。氰化钠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硝酸、30%双氧水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为“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因此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规定,该企业的剧毒化学品使用(电镀)项目应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本次评价属于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到期的定期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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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
ZYHQC03-16005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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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领域(选择) |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
一类: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þ 4d、炼焦业 □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 8、管道运输业业 □ 9、仓储业 □ 14b、金属制品业 □ 19b、纺织业 □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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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谢唯科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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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王超琰 |
报告审核人 |
陆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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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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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谢唯科、王超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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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16.05.04~2016.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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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收集基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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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14项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14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