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业绩申报表(宇光)

项目编号*

NBHQ3Swz-13010

项目完成时间*

2013.05.13

机构名称*

宁波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20131039

评价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剧毒品使用(电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公司名称*

温州宇光电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简介

温州宇光电镀有限公司(由原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嘉亿电镀厂、温州瓯海南白象前网五金装饰厂共同组建成立)位于温州市瓯海区电镀基地(温州市瓯海郭溪泰山路18号),企业法人戴胸宇,现有员工100人,其中技术人员4人,安全管理人员2人。企业主要从事箱包锁件及小五金件的电镀加工,镀种有镀铜、镀镍、镀仿金、镀铬、镀锌、镀金银等。该企业在电镀加工过程中,使用、储存剧毒品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氰化亚铜、硫酸、盐酸、硝酸、重铬酸钾、天那水、硫酸铜、双氧水、油漆等,其中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列入《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氰化钠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化品,硝酸、双氧水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该企业的剧毒品使用部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现因总平面布置与上次安评现状发生较大变化,需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根据现场检查,本次安全现状评价针对生产区安全设施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企业在落实§6.3提出的整改措施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所在地区*

温州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审批机关

 

职工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销售额(万元)

 

评价费用(万元)

0.7

行业和领域*

电镀

所属业务类别*

剧毒品使用

项目组长*

谢唯科

技术负责人*

朱行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东锦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唯科

报告审核人*

董瑞宸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谢唯科、林静华

时间

2013.05.03 - 2012.05.03

主要任务

现场基础资料收集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操作

1

谢唯科

1100000000301480

3

执笔

 

2

林静华

1100000000301481

3

成员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

8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

8

 

被评价单位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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