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
企业名称 |
浙江福达钢管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浙江福达钢管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煤气、天然气)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所在地 |
宁波 |
||||||||
项目简介 |
浙江福达钢管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彭桥村,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轴承、钢管等工件生产、加工。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6950620121(1/1),法定代表人为史建春,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经营范围:精密轴承钢管、滚动轴承研究、开发;精密轴承钢管、主机轴承、汽车轮毂轴承、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五金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是租赁福达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慈溪市福达轴承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厂房面积21699㎡,现有人员工人员 300人。 浙江福达钢管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1亿套精密轴承套圈,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天然气、煤气作为燃料进行金属的加热;另外在分析测试过程中需要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试剂硝酸、高锰酸钾,在厂房内易制爆试剂库1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为此浙江福达钢管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煤气、天然气)使用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试剂储存场所的治安防范措施)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编号 |
ZYHQ03-B-2028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7-3 |
||||||
项目负责人 |
邹治翰 |
项目组成员 |
潘虎尤昊毅陈钊增陈晓贝 |
||||||
报告编制人 |
邹治翰 |
报告审核人 |
赵梁燕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邹治翰潘虎 |
|||||||
时间 |
2020-12-2 |
||||||||
主要任务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34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