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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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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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厂区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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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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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35号,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36960784B,成立于2002年04月10日,法定代表人:张静章,注册资本:肆亿陆仟玖佰捌拾万元,经营范围:机械加工中心;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数控座标镗铣加工中心、数控座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和维修;本公司产品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有两个厂区—大港厂区 、堰山厂区,其中大港厂区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35 号,堰山厂区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海天路 1688号,本项目仅对大港厂区厂区进行评价。大港厂区厂区现有员工280人,年产1200台数控机床。 在数控机床生产过程中,涉及喷漆、喷塑、激光切割、二氧化碳保护焊等工艺,使用的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石油醚、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硫酸、氢氧化钠、丙酮、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属于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89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等,本企业所属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中,故企业无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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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3-B-21136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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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超琰 |
项目组成员 |
王宇胜谢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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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超琰 |
报告审核人 |
尤昊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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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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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王超琰王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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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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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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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13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