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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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浙江新华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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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新华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kt/a石墨烯氨基树脂及配套50kt/a甲醛产品转型升级循环利用技改项目罐组及泵棚(甲类)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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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江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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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浙江新华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08月26日,2019年06月20日在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资金:叁仟捌佰贰拾柒万柒仟伍佰元,该公司是从事氨基树脂研发、生产的企业,住所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七路15-1号,法人代表:陈武忠。厂区占地面积约计34.5亩(23028.9m2),现有员工77人,总资产9000万元。 该企业在役年产6000吨氨基树脂生产线取得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年产:氨基树脂(含丁醇)2000吨、甲醛(37%)(副产)325吨。年溶剂回收:甲醇(90%)8700吨,有效期:2017年2月24日至2020年2月23日。 “20kt/a石墨烯氨基树脂及配套50kt/a甲醛产品转型升级循环利用技改项目”,于2015年12月01日取得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发的《江山市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本地文号:江经技备案[2015]39号);2016年12月01日取得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发的《江山市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变更延期通知书》(延期一年)。 2017年3月23日,“20kt/a石墨烯氨基树脂及配套50kt/a甲醛产品转型升级循环利用技改项目”,取得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衢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7]10号)。 2018年10月15日,“20kt/a石墨烯氨基树脂及配套50kt/a甲醛产品转型升级循环利用技改项目”,取得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衢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 28号)。 2019年09月07日,企业编制的《浙江新华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kt/a石墨烯氨基树脂及配套50kt/a甲醛产品转型升级循环利用技改项目试生产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试生产起止日期:2019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1日。 因2020年1月疫情原因影响达标达产,2020年9月,该公司下发了延长试生产期限至2021年10月10日的通知(文号:浙新科办字[2020]17号)。 根据企业提供的 “20kt/a石墨烯氨基树脂及配套50kt/a甲醛产品转型升级循环利用技改项目试生产情况总结报告”及介绍,试生产期间建设项目的设备、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0kt/a石墨烯氨基树脂及配套50kt/a甲醛产品转型升级循环利用技改项目新建了“罐组及泵棚(甲类)”,整合了在役年产6000吨氨基树脂生产线的液体原料、产品储存设施,拆除了危险化学品仓库(甲类)、罐区一(甲类)。 为使在役年产6000吨氨基树脂生产线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经衢州市应急局、江山市应急局现场办公,确定先期对“20kt/a石墨烯氨基树脂及配套50kt/a甲醛产品转型升级循环利用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的罐组及泵棚(甲类)”进行验收。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 令第45号,第79号修订)的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正常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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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2-H-20006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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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金慧光 |
项目组成员 |
张慧谢唯科江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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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金慧光 |
报告审核人 |
赵亚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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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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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金慧光张慧谢唯科江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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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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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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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3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