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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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浙江天豪革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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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天豪革业有限公司1330万米/年PU合成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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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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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浙江天豪革业有限公司(以下有简称“天豪革业”)成立于2010年7月,注册资本3500万元,地址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法定代表人:蒋智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5586472171(1/1),经营范围:PU合成革,化学原料【N,N-二甲基甲酰胺】批发(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豪革业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1330万米/年PU合成革生产项目(两条干法、三条湿法生产线)于2013年6月进入试生产,2015年1月正式投入生产。2017年在湿法车间预留位置新增一条湿法生产线,生产能力为300万米/年;该生产线分别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完成了工艺设计和安全验收评价,因目前未通过环保验收,未投入生产,该生产线于2020年已拆除。 企业生产中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有PU树脂、基布、N,N-二甲基甲酰胺(DMF)、硫酸、氢氧化钠、离型纸、颜料、木质粉、碳酸钙粉、包装材料等,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可知,其中DMF、PU树脂、硫酸、氢氧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包括DMF的精馏回收系统,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DMF进行回收,部分多余的DMF外售。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原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合成革生产企业安全许可相关问题的复函》浙安监管危化函〔2016〕1号的规定,天豪革业须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天豪革业于2018年1月26日取得原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月25日。该企业目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临海市应急管理局已出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停止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该企业须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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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3-J-21015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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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尤昊毅 |
项目组成员 |
武焕陈钊增潘虎王金军池志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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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尤昊毅 |
报告审核人 |
赵梁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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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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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尤昊毅池志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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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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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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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14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