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洪三路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评价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

台州市椒江洪三路加油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加油站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项目所在地

台州

项目简介

台州市椒江洪三路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三路加油站”)地处台州市椒江区洪三路南侧、经中南路东侧,是一家许可零售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无存放)的加油站,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尤国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780456884U(1/1)。持有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800092号,有效期:2017年11月6日至2022年11月5日。持有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汽油、煤油,证书编号:台安监经字[2018]1005号,有效期:2018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日。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1925m2,设有4台双油品四枪电脑税控加油机(潜油泵),共16支加油枪(其中汽油加油枪14支,柴油加油枪2支)和5只30m³双人孔埋地卧式双层FF油罐,其中汽油罐3台,柴油罐2台,油罐总容积150m³,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加油站等级划分原则,柴油罐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算后该站总容积120m³,故本站为二级加油站。该加油站站房建筑面积282.42m2,加油棚建筑面积437.58m2。加油站现有职工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

由于台州城区的快速拓展和区域电动汽车车辆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加油站目前的设置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因此洪三路加油站拟增加电动汽车充电桩,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

本次改造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拟在站区北侧新建2个电动汽车充电桩(3kW×2),供电动汽车充电。

改造后该加油站未改变油罐总容积,折算后油罐总容积仍为120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加油站改造后仍为二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改造项目由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8]8号)第二节第(三)条“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可继续适用简化的安全审查程序和内容。”适用于简化程序,建设项目的评价报告可以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符合安全条件的意见书来代替。

项目编号

ZYHQ01-J-20088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1-8

项目负责人

何向杰

项目组成员

费富强江焕

报告编制人

何向杰

报告审核人

赵亚琼

过程控制负责人

俞佳

技术负责人

马兆云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费富强何向杰江焕

时间

2020-10-12

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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