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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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台州中油洪家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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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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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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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台州中油洪家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家加油站”)地处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大环线576号,是一家许可零售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无存放)的加油站,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尤国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780456884U(1/1)。持有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800078号,有效期:2017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1日。持有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汽油、煤油,证书编号:台安监经字(2019)0004,有效期:2019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 该加油站设有6台三油品六枪电脑税控加油机和1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潜油泵),共40支加油枪(其中汽油加油枪36支,柴油加油枪6支)和4只50m³双人孔埋地卧式双层FF油罐,其中汽油罐3台,柴油罐1台,油罐总容积200m³,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加油站等级划分原则,柴油罐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算后该站总容积175m³,故本站为一级加油站。加油站现有职工17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 由于台州城区的快速拓展和区域电动汽车车辆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加油站目前的设置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因此洪家加油站拟增加电动汽车充电桩,同时增加尿素加注机,为柴油车辆提供服务。 本次改造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在站区东北侧新建2个电动汽车充电桩(3kW×2),供电动汽车充电; (2)罩棚下拟新增一台尿素加注机,为柴油车辆提供服务。 改造后该加油站未改变油罐总容积,折算后油罐总容积仍为175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加油站改造后仍为一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改造项目由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8]8号)第二节第(三)条“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可继续适用简化的安全审查程序和内容。”适用于简化程序,建设项目的评价报告可以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符合安全条件的意见书来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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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1-J-2008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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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何向杰 |
项目组成员 |
费富强江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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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何向杰 |
报告审核人 |
赵亚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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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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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费富强何向杰江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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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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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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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