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
企业名称 |
浙江浙能安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发电195MKWh,年供蒸气13Wt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所在地 |
安吉 |
||||||||
项目简介 |
为配套国家安吉竹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并消纳安吉县富余的竹制品生产废料,变废为宝,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区域能源利用效率,安吉县拟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能集团”)合作建设安吉生物质发电项目,为园区提供热电能源。浙能集团下属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广集团”)为本项目投资建设单位,“长广集团”出资成立浙江浙能安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生物质发电”),拟实施年发电195MKWh,年供蒸气13Wt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安吉生物质发电”运行。 该项目于2020年9月18日取得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赋码表(项目代码:2020-330523-44-02-166509),拟投资4661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2台规模为75t/h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备2台15MW高温髙压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的脱硫脱硝和除尘系统、水处理、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等配套措施;新建主厂房区、配电装置区、化学水处理区、原水处理区、贮运区、办公生活区等6个主功能区。工程用地面积为95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848.6平方米。本项目年耗生物质量约24万吨,折标煤约9万吨,完成后年发电195MKWh,年供蒸气13Wt。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第一类鼓励类(五、新能源 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原辅材料氨溶液(20%)、盐酸、氢氧化钠溶液(31%)属于危险化学品,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3〕73号)的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范围为“适用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以下简称企业)”,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故无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的要求,该项目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为此企业委托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编号 |
ZYHQ01-E-20078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31 |
||||||
项目负责人 |
黄金勇 |
项目组成员 |
江焕费富强 |
||||||
报告编制人 |
黄金勇 |
报告审核人 |
赵亚琼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黄金勇江焕费富强 |
|||||||
时间 |
2020-10-14 |
||||||||
主要任务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