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宏福不锈钢制品厂(普通合伙)液氩储罐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

余姚市宏福不锈钢制品厂(普通合伙)

项目名称

液氩储罐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所在地

宁波

项目简介

余姚市宏福不锈钢制品厂(普通合伙)成立于20064月,位于余姚市河姆渡镇河姆渡北路81号,是一家主要从事不锈钢冷轧、制管的制造、加工的普通合伙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福苗,现有职工23人。

为满足焊接过程中所需的氩[压缩的],公司在厂区内设置了12.1 m³/0.8 MPa液氩储罐。而氩[压缩的、液化的]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由于余姚市宏福不锈钢制品厂(普通合伙)是机械制造企业,属于工贸行业,且氩气是作为焊接保护气体使用,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中的适用行业,故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该企业液氩储罐项目应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项目编号

ZYHQ03-B-20365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1-22

项目负责人

谢唯科

项目组成员

费富强王宇胜

报告编制人

谢唯科

报告审核人

何向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俞佳

技术负责人

马兆云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谢唯科费富强王宇胜

时间

2020-8-30

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7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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