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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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温岭市坞根镇LNG瓶组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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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温岭市坞根镇LNG瓶组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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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温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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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根据《温岭市燃气专项规划(2018局部调整)》(2013-2020)预测,2020年坞根镇年需求量50万Nm3:其中居民年用气量20万Nm3;公建年用气量7.5万Nm3;工业年用气量20万Nm3;不可预见年用气量2.5万Nm3;目前坞根镇燃气发展形势明显落后于规划指标。根据目前条件,坞根镇无法从主城区接通管道气,需采用LNG瓶组供气形式作为过渡气源,新建LNG瓶组站设置9只410L杜瓦瓶,气瓶组总容积3.69立方,气化能力为500Nm3/h。温岭市坞根镇LNG瓶组站项目涉及的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气态天然气)、四氢噻吩、氮气(压缩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根据坞根镇政府与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瓶组站建成后无偿交予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管理。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0]第583号,国务院令[2016]666号修订)第五十三条规定:“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温岭市坞根镇LNG瓶组站项目属于城市燃气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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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1-J-20042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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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宇胜 |
项目组成员 |
谢唯科王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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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宇胜 |
报告审核人 |
兰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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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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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谢唯科王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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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20-07-03——202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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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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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