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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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瑞安市铭丰铝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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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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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瑞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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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瑞安市铭丰铝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桐浦镇云屿村,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27日,法定代表人邱海明,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MA2CP4YJ08,营业范围:铝、铝型材、五金加工(不含熔炼)、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职工16人。 公司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在厂区设有瓶组气化站一座,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气体,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本单位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因此不需要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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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3-C-1913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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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邹治翰 |
项目组成员 |
潘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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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邹治翰 |
报告审核人 |
赵梁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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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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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邹治翰潘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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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20-05-15——202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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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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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12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