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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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宁波大榭开发区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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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榭燃气LNG应急气源站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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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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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宁波大榭开发区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6日,位于大榭开发区海昌路8号,法人代表韩继深,注册资金贰仟伍佰万元。经营范围:燃气供应;燃气及燃气设备销售;燃气设施的建设、安装、维护及燃气器具的维修;天然气(LNG、CNG)车船用加气站的建设和运营;车船用天然气(LNG、CNG)装置的安置及相关设备的维修;燃气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利用;燃气设备租赁服务;厨房设备的批发、零售、安装、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5-01-23该企业完成了股权变更,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占比为60%。 宁波大榭开发区燃气有限公司为了促进大榭开发区天然气行业的发展,在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环岛北路新建大榭燃气LNG应急气源站。在管输天然气未到达大榭开发区之前,本项目作为大榭开发区天然气的过渡主气源,待管输天然气到达大榭开发区后本项目将作为大榭岛的应急气源。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666号修订)第五十三条规定:“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用户燃气设施等”,因此本项目属于城市燃气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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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2-B-1902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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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宇胜 |
项目组成员 |
林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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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宇胜 |
报告审核人 |
兰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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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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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林观炎王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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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20-05-05——2020-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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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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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3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