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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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奉化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山头朱天然气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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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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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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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是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兴光集团的合资公司,位于奉化区南山北路1号,法定人代表人:陈光,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74731088Y,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公司主要负责奉化区管道燃气供给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道燃气供应经营,公司持有宁波市奉化区城市管理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浙201902030001G,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从气源角度,目前奉化城区供气仅为方桥门站单一气源,整个城市尚无应急气源,不能保障地区供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根据《浙江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要求:地方政府按照2020年供暖季前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用气量的应急储备能力;落实城市燃气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的储气设施建设任务,形成不低于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备能力;原则上,本地化储气设施至少满足日均3天用气量储气能力。 在此背景下,为解决城区单气源供气的安全保障能力,降低冬季高峰用气的营运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满足本地化储气设施建设要求,同时结合市场现状及开发情况,建设本项目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0]第583号,国务院令[2016]666号修订)第五十三条规定:“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奉化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山头朱天然气中心站项目属于城市燃气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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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1-B-20025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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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尤昊毅 |
项目组成员 |
潘虎邹治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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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尤昊毅 |
报告审核人 |
赵梁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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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俞佳 |
技术负责人 |
楼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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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潘虎邹治翰尤昊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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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20-05-05——2020-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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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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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