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
企业名称 |
象山城东加油站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所在地 |
宁波 |
||||||||
项目简介 |
象山城东加油站有限公司地处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巨鹰路东侧靖南路南,是一家许可零售经营汽油、柴油和煤油的加油站,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6684806492,法定代表人:李素青。该加油站持有宁波市商务委员会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570107号,有效期:2016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6日。持有原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有存放:成品油:汽油90 m3(30,30,30),证书编号:甬市F安经(2016)0013,有效期:2016年12月04日至2019年12月0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第二十四条:“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的规定及宁波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2017年“五水共治”工作要点〉等专项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甬治水办〔2017〕21号)精神,经宁波市商务局同意,该加油站已进行扩建,建设规模:占地面积6157.27平方米,营业用房建筑面积673.68平方米;罩棚面积446平方米,高度不低于7米;6台加油机,加油枪24支;4只30立方米双层埋地汽油罐和1只30立方米双层埋地柴油罐,储油罐总容量135立方米(柴油折半计算),扩建后加油站为二级站。 该加油站于2019年10月10日委托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象山城东加油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并委托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象山城东加油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于2019年11月20日取得了象山县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象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9]F003)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象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9]F003)。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可知,本项目带储存经营的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换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
项目编号 |
ZYHQ02-B-19046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2/9 |
||||||
项目负责人 |
邹治翰 |
项目组成员 |
尤昊毅 |
||||||
报告编制人 |
邹治翰 |
报告审核人 |
赵亚琼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徐静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邹治翰尤昊毅 |
|||||||
时间(区间) |
2019.11.27 |
||||||||
主要任务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