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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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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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VOCs治理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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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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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万公司”)前身是宁波三菱化学有限公司,创立于2005年4月,2017年8月24日更名为宁波利万聚酯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4日更名为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利万公司是由宁波宏邦石化有限公司和利万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67%和33%组建而成,生产和销售精对苯二甲酸(简称PTA,是生产聚酯的主要原料),生产规模达到72万吨/年PTA。厂址位于宁波大榭开发区环岛北路111号西区,法定代表人陈彰涛,注册资本241661540美元。 利万公司根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要求:用于集输、储存和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物质的废水设施应密闭,产生的废气应接入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因此,利万公司在PX罐呼吸阀上架设管道通过引风机C-4903将储罐废气收集至热媒炉F-2721燃烧处理。 本项目总投资120万,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涉及的1,4-二甲苯属于危险化学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承担了本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成立了验收评价项目组,并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和资料收集。详细核查了安全设施的设置与运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等方面的情况,并就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整改、完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沟通,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认真整改。建设单位十分重视这次安全验收评价工作,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详细的整改计划,把问题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责任人,全过程监督整改。 评价过程中,验收评价项目组根据本项目废气处理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情况以及行业的特点,划分出若干个评价单元,然后,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结合专家现场检查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进行了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完成了《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VOCs治理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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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2-B-18039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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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领域(选择) |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
一类: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þ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9b、纺织业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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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黄金勇 |
项目组成员 |
江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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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黄金勇 |
报告审核人 |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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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徐静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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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黄金勇江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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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19-10-12——2019-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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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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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3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