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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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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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嵊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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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嵊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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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州城投集团”)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人代表马晓洲,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7252350930,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计划中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负责城市道路“四自”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发投资;土地开发;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供水服务;供水、污水管网的建设与安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服务;集污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含砂石)、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沥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嵊州城投集团积极加快嵊州市天然气输配系统的建设,为接收上游管输天然气,同时,根据《浙江省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总体目标:高标准完成国家相关任务要求(2020年当地政府形成不低于3天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天然气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为更好的保障地方天然气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站内考虑设置LNG储罐,以作为城市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设施之用。因此,嵊州城投集团启动了嵊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建设项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0]第583号,国务院令[2016]666号修订)第五十三条规定:“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建设项目属于城市燃气设施建设项目。 嵊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建设项目涉及的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气态天然气)、四氢噻吩、氮气(压缩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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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1-D-19059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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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领域(选择) |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
一类: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9b、纺织业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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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林观炎 |
项目组成员 |
谢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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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林观炎 |
报告审核人 |
兰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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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徐静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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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林观炎王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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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19-10-12——2019-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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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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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