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嵊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所在地

嵊州

项目简介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州城投集团”)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人代表马晓洲,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7252350930,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计划中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负责城市道路“四自”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发投资;土地开发;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供水服务;供水、污水管网的建设与安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服务;集污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含砂石)、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沥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嵊州城投集团积极加快嵊州市天然气输配系统的建设,为接收上游管输天然气,同时,根据《浙江省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总体目标:高标准完成国家相关任务要求(2020年当地政府形成不低于3天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天然气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为更好的保障地方天然气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站内考虑设置LNG储罐,以作为城市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设施之用。因此,嵊州城投集团启动了嵊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建设项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0]583号,国务院令[2016]666号修订)第五十三条规定:“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建设项目属于城市燃气设施建设项目。

嵊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建设项目涉及的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气态天然气)、四氢噻吩、氮气(压缩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项目编号

ZYHQ01-D-19059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11/19

行业和领域(选择)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一类:

4a、石油加工业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4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 þ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4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a、轻工业

19b、纺织业

19c、烟草加工制造业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项目负责人

林观炎

项目组成员

谢唯科

报告编制人

林观炎

报告审核人

兰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徐静

技术负责人

马兆云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林观炎王宇胜

时间(区间)

2019-10-12——2019-10-14

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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