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所在地

新昌

项目简介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1023日,法定代表人为郭广寨,注册资本为壹亿元整,位于浙江省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82-1-2-3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规划,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32910万元建设垃圾焚烧厂工程,本工程焚烧生产线采用1台焚烧炉和1台余热锅炉,焚烧线的处理能力为500t/d。焚烧炉选用往复式机械炉排炉;余热锅炉采用中温中压蒸汽锅炉(400℃,4.0MPa),并设有112MW抽凝式汽轮机组,蒸汽冷凝方式采用水冷。配置额定功率15MW发电机1台。该工程投产后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

为实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4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须对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受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在受委托后,公司组织成立了安全预评价小组,在《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辨识并分析该工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做出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得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完成《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ZYHQ01-D-19043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11/5

行业和领域(选择)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一类:

4a、石油加工业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þ

4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4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a、轻工业

19b、纺织业

19c、烟草加工制造业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项目负责人

王超琰

项目组成员

何向杰

报告编制人

王超琰

报告审核人

徐茜

过程控制负责人

徐静

技术负责人

马兆云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王超琰何向杰

时间(区间)

2019-10-12——2019-10-14

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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