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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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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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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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新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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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郭广寨,注册资本为壹亿元整,位于浙江省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82号-1-2-3。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规划,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32910万元建设垃圾焚烧厂工程,本工程焚烧生产线采用1台焚烧炉和1台余热锅炉,焚烧线的处理能力为500t/d。焚烧炉选用往复式机械炉排炉;余热锅炉采用中温中压蒸汽锅炉(400℃,4.0MPa),并设有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组,蒸汽冷凝方式采用水冷。配置额定功率15MW发电机1台。该工程投产后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 为实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4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须对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受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在受委托后,公司组织成立了安全预评价小组,在《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辨识并分析该工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做出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得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完成《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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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1-D-1904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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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领域(选择) |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
一类: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þ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9b、纺织业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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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超琰 |
项目组成员 |
何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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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超琰 |
报告审核人 |
徐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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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徐静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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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王超琰何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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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19-10-12——2019-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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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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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