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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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宁波市江北新达锁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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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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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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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宁波市江北新达锁业公司(加油站,以下简称“新达加油站”)地处宁波市江北区庄桥四路车站对面(宁慈东路577号),是一家许可零售经营汽油、柴油的加油站,成立于2005年04月11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144221478M,负责人:蔡月光。该加油站持有宁波市商务委员会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500048号;持有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有存放:汽油40m³(20,20),无存放:成品油:煤油(煤油按国家相关经营许可条件经营),证书编号:甬市J安经(2018)0034,有效期:2018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2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第二十四条“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的规定及宁波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2017年“五水共治”工作要点〉等专项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甬治水办〔2017〕21号)精神,同时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业务经营的需要,经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同意,进行此次改造。 该加油站的改建内容如下: (1) 加油站加油工艺管道整体改造(埋地输油管道采用热塑性复合塑料管道,其余管道采用无缝钢管),2台三泵六枪自吸式加油机供油; (2) 加油站卸油及加油油气回收工艺管道整体改造,设置一次油气回收系统(通气管高联通),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分散式回收),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膜处理装置),通气口移位改造; (3) 原有卸油房移位改建;原有埋地油罐移除,原址重新埋设3只双人孔埋地卧式双层油罐(钢筋混凝土抗浮底板重做); (4) 加油棚顶棚拆除后整体改建为轻钢结构,改建后罩棚的轴线尺寸为16m×10.2m,罩棚立柱合围面积不变,罩棚的建筑面积不变。同时原有加油岛拆除,在两根立柱东西两侧重新设置两座加油岛,各设置1台三泵六枪自吸式加油机。 配合工艺管线改造进行相应的电气改造,弱电改造,.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电力线,设置罐区电子液位仪线路。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加油站储存、经营的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等的规定有关要求,该加油站改建项目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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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2-B-19029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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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黄金勇 |
项目组成员 |
黄金勇陆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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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黄金勇 |
报告审核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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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徐静 |
技术负责人 |
钱理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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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黄金勇陆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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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1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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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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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1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