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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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德清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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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德清新安门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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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德清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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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德清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是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之一,公司住所位于乾元镇余不弄15号,公司主营城镇燃气供应业务,主要负责德清县新安镇地区天然气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并取得新安镇的特许经营权。德清县新安镇天然气利用工程(新安门站及4km高压管线)已完成建设。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666号修订)第五十三条规定:“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用户燃气设施等”,因此本项目属于城市燃气设施项目。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委托我公司对已经建设完成的新安门站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项目组。项目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工作,通过收集有关资料、现场调查及类比工程的考察,对本门站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采用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并提出了安全方面的对策措施和建议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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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YHQ03-E-19021-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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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领域(选择) |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
一类: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 19b、纺织业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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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兰翎 |
项目组成员 |
王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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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兰翎 |
报告审核人 |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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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徐静 |
技术负责人 |
马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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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兰翎王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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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19-4-12——2019-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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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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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
1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