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宁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

宁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所在地

宁海

项目简介

宁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有简称“宁海天然气公司”)是一家从事城市燃气开发经营的股份制企业,创建于2005 12 月(起初为“宁海县金桥管道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09 6 月更名为“宁海县管道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7月经股权变更,由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控股51%,宁海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控股30%,宁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控股19%,三方合作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22678044201XN,法定代表人为胡珍理,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办公地点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36号。

宁海天然气公司已经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公司自有天然气中心气源站(含宁海门站及LNG气化站)1座,宁海门站及LNG气化站供气能力分别为25000Nm³/h5000Nm³/h,已建中压市政管网约130公里。根据规划发展需要,宁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决定加紧建设特许经营区域 范围内中压管线,拟实施宁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宁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中压输配管网),项目总投资约为8272万元,同时委托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宁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项目申请报告》;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压市政管网。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666号修订)第五十三条规定:“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用户燃气设施等”,因此本项目的中压市政管网属于城镇燃气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YHQB01-1713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6/5

行业和领域(选择)

煤矿企业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尾矿库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þ

烟花爆竹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电力企业

建筑企业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其他企业

所属业务类别(对应安评资质选择)

一类:

4a、石油加工业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4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þ

4d、炼焦业

二类: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业  

9、仓储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b、金属制品业þ

14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a、轻工业

19b、纺织业

19c、烟草加工制造业

其它        (请注明具体类别)

项目负责人

兰翎

项目组成员

谢唯科

报告编制人

兰翎

报告审核人

张慧

过程控制负责人

徐静

技术负责人

马兆云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兰翎谢唯科

时间(区间)

2019-4-12——2019-4-14

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多少项

0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0

安全评价 联系我们